发布时间:2025-06-25
海宁中国·国际家用纺织品博览会(简称“海宁家博会”)属专业类国家级展会,创办于2001年,迄今已连续成功举办25年,累计办展32届,是以海宁家纺产业集群为依托的品牌化展览展示交易盛会,全球纺织领域具有较高知名度和较大影响力的产地型家纺布艺展会。
2025海宁中国·国际家用纺织品(秋季)博览会(以下简称“2025海宁秋季家博会”,即第33届海宁家博会)定于2025年8月17日至8月19日在浙江省海宁市许村镇海宁中国家纺城举办,为更好彰显和发挥海宁家博会“经贸交流、产业对接、企业合作、品牌孵化、产学联动”等独特优势和作用,做优会展服务,提升品牌形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邀请参选2025海宁秋季家博会会展服务合作方。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作概况
1. 合作项目:2025海宁中国·国际家用纺织品(秋季)博览会展览及相关活动服务。
2. 合作内容:会展视觉设计延伸、物料制作、展览场馆及相关活动会场搭建布置、会展氛围布置、摄影摄像、相关活动场控执行等。
3. 承包方式:会展指定服务项目全包。
4. 评选方式:采取现场评分方式确定会展服务合作方。
5. 合作邀请单位:海宁中国家纺城股份有限公司(即“会展服务邀请方”)。
二、参选条件
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单位均可报名参选: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 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3. 近5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在报名表中提供承诺);
4.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或冻结(需在报名表中提供承诺);
5. 具有一支专业的技术队伍,有固定的从事展览工程业务的人员,且具有相应施工资质。
三、参选报名
1. 报名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7月1日(星期二)12:00止。
2. 报名方式: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填写“会展服务合作方参选报名表”(附件1),并加盖公章,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450436565@qq.com,逾期(时)视为放弃,不得参与后续评选。
四、评选说明
1. 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提交报名表的参选单位,即为“参评单位”,可参与现场评选。
2. 评选时间:2025年7月8日(星期二)14:30
3. 评选地点:浙江省海宁市许村镇海宁中国家纺城国贸中心商务楼A座5楼会议室。
4. 参评单位须在规定的评选时间开始前,携参评材料(参评材料清单及要求,详见附件2)抵达评选地点并签到,逾期(时)视为放弃,不得参与评选。
5. 评选开始后,参评单位根据抵达评选地点签到的先后顺序进行参评材料介绍和说明,会展服务邀请方根据评分标准(附件3)进行评分。
6. 评选得分最高,且会展服务邀请方认为该参评单位所提交的“2025海宁秋季家博会会展服务报价单”最终含税报价在合理市场价范围,不存在与本次其他参评单位所提最终含税报价或往届海宁家博会报价有较大差距或不合理的情况,即可确定该参评单位为2025海宁秋季家博会会展服务合作方。
7. 若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得分相同的最高分,会展服务邀请方可邀请最高分相同的参评单位进行现场二次报价,直至得出唯一最高得分参评单位。
8. 若最终确定的会展服务合作方与本届海宁家博会会展主视觉设计单位不属于同一单位(系统),会展服务合作方需向本届海宁家博会的会展主视觉设计单位支付2万元用以购买设计原稿;若会展服务合作方与本届海宁家博会会展主视觉设计单位属于同一单位(系统),会展服务邀请方无需向会展服务合作方另行支付设计费。
9. 参评单位对评选过程有异议的,须当场提出,否则视为无异议。
五、特别说明
1. 参选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通过报名后,会展服务邀请方将在2个工作日内将本届海宁家博会主视觉源文件、2025海宁秋季家博会会展服务报价单等以邮件形式发送至参选单位在报名表中填写的指定邮箱内。
2. 会展服务合作方须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2025海宁秋季家博会会展服务,展会场馆搭建、现场布置等须在2025年8月16日前全部完成。
3. 会展服务所涉及的全部物料,包括但不限于展会场馆及展位搭建所用材料、电线电缆等,均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以及会展服务邀请方有关要求,不得使用劣质材料。
4. 参评单位所提交“2025海宁秋季家博会会展服务报价单”最终报价为含税价,费用据实结算时会展服务合作方需开具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5. 会展服务费用结算以会展服务合作方参评所提交的报价单为基准,报价单所列但实际未用事项需填写书面删减单,由双方签字确认,结算按所列单价计算并扣减;实际需增加使用的,须先填写书面增加单,经双方签字确认后增加,如增加物料在报价单中有单价的,以报价单所列单价计算并增加,如报价单没有列明单价的,由双方事先沟通确认后增加。所有增加单、删减单于本届海宁家博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实际总费用核算。
6. 参选单位报名参与本届海宁家博会会展服务合作方评选,视为完全同意本通知所有内容。
7. 现场评选结束后,所有参评单位所提交的参评材料均归会展服务邀请方所有。
8. 本通知及其他未尽事宜解释权归海宁中国家纺城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六、咨询联系
联系人:邬先生 联系电话:0573-87550090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6:00
七、附件材料
附件1:会展服务合作方参选报名表
附件2:材料清单及要求
附件3:评分标准
附件4:授权委托书
海宁中国家纺城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5日